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金丰·翰林院交房公告

今日崇州 2012-11-23 15:24 大字

尊敬的业主:

我公司将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集中办理物业移交手续,为确保交房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给业主提供舒适的交房环境,请您按照以下要求前来办理交房手续:

一、证件类:

1、购房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如有共有人还需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购房合同原件,按揭方式付款的业主需携带借款合同原件。

3、整套购房相关票据原件。

4、购房人已婚:夫妻双方到场,携带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如配偶不能到场,需提供公证处公证后的委托书原件。

购房人离异: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并需民政部门开具未再婚证明原件两份。

购房人为未成年:需提供本人和监护人监护证明文件(父母子女、配偶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监护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5、户口簿:购房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

6、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业主临时公约(注:未签业主,到现场补办)。

7、如贷款已还清者,请带好“银行个人消费还款凭证”。

二、交房时业主需缴纳的税费

1、面积补差款

2、契税:不动产发票金额的3%

3、代收印花税:不动产发票价款x0.5‰

4、代收维修资金:实测产权面积x15元/平方米

5、代收产权登记费:80元/套(住宅)

6、代收工本费:房产证10元/本、土地证20元/本

7、机顶盒:680元/户

8、贴花税:10元/(产权证、国土证各5元)

9、预充电费:55元

10、预收住宅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收取。

三、交房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

四、交房地点:金丰·翰林院项目现场,崇州市蜀南街108号(蜀南小学对面)。

五、本次集中交房办理手续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0日,如果您未在约定时间办理入户手续,出卖人将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视同该商品房已完全移交给买受人,房屋的风险责任也一并转让给您。

六、接待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金丰·翰林院

Te1:028—82213666028—82200858

开发商:崇州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闻推荐

市人大肯定计生人防工作

本刊讯市人大主任柳宁,副主任谢艳华、兰宏等日前视察人口计生工作,并给予肯定。柳宁一行视察了白头中学“青春地带”和白头镇人口计生文化广场,了解了人口计生局开展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和...

崇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崇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