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丰·翰林院交房公告
尊敬的业主:
我公司将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集中办理物业移交手续,为确保交房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给业主提供舒适的交房环境,请您按照以下要求前来办理交房手续:
一、证件类:
1、购房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如有共有人还需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购房合同原件,按揭方式付款的业主需携带借款合同原件。
3、整套购房相关票据原件。
4、购房人已婚:夫妻双方到场,携带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如配偶不能到场,需提供公证处公证后的委托书原件。
购房人离异: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并需民政部门开具未再婚证明原件两份。
购房人为未成年:需提供本人和监护人监护证明文件(父母子女、配偶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监护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份。
5、户口簿:购房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
6、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业主临时公约(注:未签业主,到现场补办)。
7、如贷款已还清者,请带好“银行个人消费还款凭证”。
二、交房时业主需缴纳的税费
1、面积补差款
2、契税:不动产发票金额的3%
3、代收印花税:不动产发票价款x0.5‰
4、代收维修资金:实测产权面积x15元/平方米
5、代收产权登记费:80元/套(住宅)
6、代收工本费:房产证10元/本、土地证20元/本
7、机顶盒:680元/户
8、贴花税:10元/(产权证、国土证各5元)
9、预充电费:55元
10、预收住宅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收取。
三、交房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
四、交房地点:金丰·翰林院项目现场,崇州市蜀南街108号(蜀南小学对面)。
五、本次集中交房办理手续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0日,如果您未在约定时间办理入户手续,出卖人将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视同该商品房已完全移交给买受人,房屋的风险责任也一并转让给您。
六、接待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金丰·翰林院
Te1:028—82213666028—82200858
开发商:崇州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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