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名农民工 讨回35万元工资

亳州晚报 2022-01-20 09:17 大字

“包工头”因与开发商、分包单位存在纠纷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导致40多名农民工迟迟拿不到工资。从一审到二审,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全程跟踪,及时将开发商打给“包工头”的30多万块钱“截留”,近期将全部打给农民工。

“2017年8月,我和另一个工友在涡阳县城伊顿庄园小区工地干活,工钱总共6万元,‘包工头’只给了4万元,还欠2万块钱。”2019年1月3日,农民工曹先生来到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工资拖欠问题。其后,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陆陆续续共接待了46名农民工,拖欠他们工资的“包工头”为同一人,名叫王传平。经核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达到61万多元。

王传平说,开发商没有按约定给他钱,所以他没钱给工人发工资,并将开发商、分包单位起诉到法院,索要剩余工程款。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决定等王传平与开发商的诉讼结束后,视情况采取行动。经过法院认定分包单位欠付王传平工程款35万余元。这与王传平主张的100万元工程款差距较大,也不足以支付46名农民工工资。“无论何种原因,农民工工资都不能拖欠,王传平需要把工资支付清。”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

二审结果出来后,2021年12月,涡阳县人社局立即向涡阳县人民法院发出《协助函》,“王传平拖欠46名农民工工资合计616911元。为确保支付王传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恳请贵院将执行案款划拨到农民工工资专户。”“预计,执行款近期就将打给我们,届时我们将按照农民工名单,将钱打到农民工银行卡上。”1月12日,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向相关责任主体追讨下欠的农民工工资。

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提醒,保障农民工工资是法律红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碰。建设单位要按规定拨付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和“包工头”要及时足额将工资打给农民工,营造和谐健康的用工环境。(徐明哲记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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