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20万 到处躲债终被抓

亳州晚报 2022-01-19 09:49 大字

“包工头”李军恶意拖欠48名农民工工资20多万元。面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他不仅不接受,而且还和监察人员玩起“躲猫猫”,最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得知李军被刑拘后,其家属代为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多次讨要工资未果

“包工头真气人,不给钱还联系不到人。”2021年6月份,李先生向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吐槽”,希望能帮助找到“包工头”李军,帮自己讨回血汗钱。

李先生说,2020年5月到11月期间,他在涡阳县城星园安置小区做地坪,和李军约定抓地每平方米1.5元,做地坪每平方米8元。工作结束后,李先生工钱总共是19240元,支付了11000元,还有8240元没有给。

李先生多次找李军,讨要剩余工钱。李军多次推脱,最后干脆找不到人了。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随即展开调查。经查,李军是星园安置小区一期项目泥工组个人承包者,共拖欠48名农民工工资204377元。

包工头玩起“躲猫猫”

2021年9月8日,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约谈了劳务分包单位。了解后得知,李军承包期间总产值5740405.99元,劳务公司以工资形式支付5520321.8元,扣除收尾维修费用129532.26元,剩余未支付工程款90551.93元。

据劳务分包公司介绍,李军上报的拖欠工人工资为294929元,超出其剩余工程款204377元。该劳务分包公司已将剩余工程款90551.93元打到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垫付工人工资。

2021年9月17日,在查清案件来龙去脉后,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向李军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李军于10日内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204377元,但李军不仅拒签“决定书”,还玩起了“躲猫猫”。

刑事拘留后忙还钱

李军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之第一款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1年11月29日,针对李军的犯罪行为,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向涡阳县公安局移交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021年12月20日,涡阳县公安局向涡阳县人社局发出《立案告知书》,认为李军的行为符合立案条件,对李军正式立案。2021年12月27日,涡阳县公安局对李军刑事拘留。得知李军被刑拘后,其家人很快就代为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至此,48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20多万元工资。涡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用工主体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法定义务,任何人都不得拒付拖欠,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徐明哲记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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