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正面回答”只能产生伪民意
■何勇海
12月3日,安徽涡阳一社区干部在微信群中发布通知,要求村组干部引导群众在安全度满意度电话调查中作“满意”等正面回答,按要求回答的群众凭电话录音可获得100~300元奖励。有居民认为,该通知是在鼓励造假。涡阳县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称,马上进行调查。截至5日上午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涡阳县委宣传部的回复。(12月5日《楚天都市报》)
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度满意度等社情民意调查,是对社会基本情况和公民意见、愿望的调查。在进行民意调查时,有关部门肯定想听到群众真实的意见和心声,以利于其对民意作出正确研判,对政策措施作出科学决策。
然而,一定明确回答“安全”“满意”等,一定不要用“还行”“不错”“还可以”等模棱两可的语句,或用“遭受过不法侵害”等负面评价回答问题,并给予100~300元奖励,如此“引导”“利诱”群众进行安全度满意度调查,又有何真实性可言?无法体现出调查的真实性,也就失去调查的实际意义,甚至有可能导致相关部门乱决策。
从群众角度说,要求他们作“满意”等正面回答,是对民意的操纵。在民意调查面前,群众不能依据自身体验和感受作出合乎内心的回答,其在社会治安反馈、公共政策评估和政府效能评价等方面,也就难以实现一个公民的表达意见、建言献策、监督公权的权利。增强公民意识,显然要从基层部门做起,让民意长期得到充分的尊重与反映。
可以说,“花钱买正面回答”折射出一些基层部门害怕群众“实话实说”,拉低自己的政绩分、形象分。如果自己的工作作风“行得正、坐得直”,如果自己的工作成绩“看得见,可感知”,在民意调查时,何必给群众提供一个回答问题的“参考”,何必惧怕群众说出真话乃至“坏话”?
说穿了,一些基层部门就是想通过“正面答案”的引诱性回答,调查出“伪民意”,给自己的政绩不彰或不作为、乱作为遮羞,上级各部门不可不察。
实际上,民意调查附带“标准答案”现象,在一些地方是一个顽疾。上级部门在开展评先评优时,有必要对下级部门的民调数据真实性加强验证,对造假者加大处罚,还要采取更为科学公开的调查方式,让“以民为本”的民调更准确和稳定。
新闻推荐
本报讯今年以来,亳州市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优化公共服务,持续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通过支...
涡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涡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