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00万元货款只给70万?

新安晚报 2021-09-15 09:40 大字

“近400万元货款,只给了70万元,找他们公司和担保人,都说没钱。”近日,涡阳一家运输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杰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称去年9月他们公司和安徽鑫照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鑫照公司)签订地材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鑫照公司每月应支付货款的80%。可如今一年过去了,还剩320多万元的货款没有支付。

反映320多万货款一直拿不到

王杰是涡阳县心宇运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20年9月,他们公司与鑫照公司签订地材采购合同。“我们向鑫照公司供应材料,主要有用于修建铁路工程的道砟、碎石、水泥等。”王杰向记者介绍,从去年双方签订合同后,他们就开始供应材料,一共供应了价值近400万元的材料,但鑫照公司目前只支付了70万元货款,剩下的320多万元货款迟迟没有支付。

“按照合同,每个月要结算货款的80%。”心宇运输公司合伙人陈先生告诉记者,由于鑫照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现在他们没有再向该公司供应材料。眼看货款迟迟拿不到,陈先生称无奈之下他们起诉了鑫照公司。

调解双方约定分批支付货款

记者了解到,涡阳县法院对此案进行过调解。民事调解书显示,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涡阳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鑫照公司欠王杰的公司货款320多万元,自愿于2021年8月15日前给付80万元,于2021年10月15日给付100万元,余款140多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完毕。

协议强调,如被告鑫照公司不能按上述日期给付,原告可对未支付的全部债务申请强制执行。除此之外,被告任士干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过记者了解到,鑫照公司并未履行这份协议。

进展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12日,记者电话联系鑫照公司,但一直无人接听。

12日,记者又联系了担保人任士干。据任士干介绍,鑫照公司没有及时支付货款,作为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但是我个人没有能力支付,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我接受。”

当天,记者联系上涡阳县法院负责此案的刘姓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今年7月确实已经对双方进行调解,且双方达成了协议。对于王杰所反映的鑫照公司未履行协议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据他了解目前原告公司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至于强制执行进展情况,该工作人员称这是由执行法官负责,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

9月13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涡阳县法院了解强制执行进展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正在网络查控阶段,大概还要等一个星期时间。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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