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亳州蓝” 呼吸更“清爽”

亳州晚报 2020-12-31 08:43 大字

本报讯眼下元旦、春节将至,亳州市各地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多举措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清爽”的生活环境。

近日,涡阳县政府发布了2021年度在全县范围内规定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禁止燃放的时段和区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造成污染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等。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等的区域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和各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地。

同样,蒙城县政府近日也发布了2021年度在全县范围内规定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该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该县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县城市主城区范围内(山桑路以南、西外环以东、高速公路以北、规划的东外环以西)和各乡镇(街道)所在地的部分地点。

利辛县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明确了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区域为,城关镇辖区、经开区辖区、中疃镇辖区、程家集镇辖区、马店孜镇辖区、西潘楼镇辖区、城北镇辖区、王市镇辖区及其他乡镇辖区内的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地点。近日,利辛县政府又发出2021年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通知,要求各乡镇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联动防控,采取得力措施,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谯城区政府去年12月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1年的禁燃禁放时间段和区域等和2020年相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该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造成污染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等。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区域为,城市规划区218平方公里范围内(谯城区行政区域)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的部分地点。

“双节”期间,亳州高新区、亳芜产业园将采取加大宣传、督查巡查、网格化包保等方式,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禁购工作,努力为群众创造“清爽”的生活环境。(记者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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