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酒司机” 被集中判刑

亳州晚报 2020-08-19 09:04 大字

本报讯8月12日,涡阳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八起危险驾驶案。

经查明,8名被告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查获,血液乙醇含量检测均在80mg/100mL以上。

这8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庭审略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法官在充分听取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综合案件事实,对8起案件当庭作出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对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两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此次庭审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从审判员宣布开庭到当庭集中宣判,仅用时20分钟。

(杨朔记者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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