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主动还钱
本报讯“法官,我还钱,能不能别把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8月10日,被执行人刘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履行还款义务。
2017年,刘某在实际施工涡阳县天静宫街道养殖场工程中,多次向冯某购买砖头,期间有现金交易,还有6万多元的赊欠交易。后经冯某催要,刘某付还了3700元,余款一直未还,冯某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还冯某欠款60910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还款,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刘某非常慌张,担心再不还钱会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成为大家口中的“老赖”,于是立马和承办法官联系,表示自己会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8月10日下午,刘某来到了法院,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梁韩云记者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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