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实施“1579”再补偿 筑牢返贫防线
本报讯 自9月1日起,涡阳县在综合医疗“351、180”健康脱贫政策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和农村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员购买大病保险医疗补充商业保险“1579”补充医保报补正式启动。
对符合再补偿条件的患者自2018年1月1日后的合规医药费实行追溯补偿。该县对符合再补偿条件的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保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部分患者)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实行“1579”再补偿。即累计个人年度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对超过的部分给予分段累积再补偿。分段累积再补偿比例分别为: 0~2万元(含2万元)部分再补偿50%;2~5万元(含5万元)部分再补偿70%;5万元以上部分再补偿90%,最高封顶额是20万元。据悉,该县“1579”再补偿实行新农合“一站式”结算,并追溯补偿,在出院即时结报即可享受“1579”再补偿,再补偿资金先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截至目前,在省市即时结报协议医院和县内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约1万元,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报销,也为贫困群众筑牢了返贫防线。
(廖长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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