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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不能种 损失谁来担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11-21 20:31 大字

■ 本报记者陆杨

涡阳县龙山镇的潘女士2012年在当地大孔村流转了17亩地。然而,多年来,潘女士却只种了3亩。原来,剩余的14亩地都被当地农民占了去。付了租金,可租来的地不能种,这让潘女士损失不少。

11月15日,潘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从当地村委会手里租到的这些地。 “地是村里的集体土地,租地手续也是合法的。 ”潘女士说,她原本准备种麦种豆,但是这片地之前一直被当地村民所占。

正是因此,潘女士在付完所有租金后,一直无法完全拥有这些地。 “我只要去种,原先那些占地的农民就来阻挠。 ”潘女士说,只有其中3亩地没有人来闹,她也只好种了这三亩。

潘女士表示,在她租地的时候,村委会向她表示,这些地没有争议,可以放心耕种。可如今,租期已到,潘女士感觉自己被骗,她想知道,自己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我去找村里,但村里让我找那些闹事的村民。 ”

对此,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他指出,如果确如潘女士所说,权属没有争议、流转手续合法,土地却没有交到潘女士手中,那么村委会有必要为潘女士的损失买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村委会作为出租方,不能保证地块能完整交到潘女士手中,那么村委会违约。 ”韩律师表示,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不过,韩律师同时指出,如果阻挠事件发生在村委会移交土地之后,那么潘女士则只能向阻挠的村民索赔。 “此时发生的阻挠事件就属于侵权行为了。 ”韩律师说,潘女士可以选择报警或是直接起诉这些阻挠村民。

针对这一纠纷,韩律师提醒,有意向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应当提前考察,确保流转土地无争议,并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同时,地方政府应当加大流转政策宣传力度,保证种粮大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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