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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圈占车位 市民停车“添堵”

亳州新报 2017-11-21 09:14 大字

公共停车位被商家上了地锁

商家“圈占”车位为生意

近日,一名涡阳市民拨打本报热线(5603456)投诉,涡阳城区内停车位和停车场都很紧张。然而,许多商家将其占用,让机动车车主没地方停车。“现在又启用了一批新的摄像头,广场北边的临时停车场也停用了,商家再把仅有的几个车位占了。我们还怎么停车?”这名市民抱怨道。

11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涡阳县建设路,这是一条商业街,记者看到大部分的车位都划在了路牙石以上,和商家店铺之间的距离很近。在走访中记者发现,许多机动车停车位上停放着电动车、三轮车和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还有的将拖把、水桶摆放在停车位上。甚至有商家干脆直接在停车位上安装了三角锁,或者放置了“禁止停放”的牌子。

“涡阳几条路上的停车位常常被摆上各种障碍物,即便到了晚上也被占着,很让人恼火。”市民小吴表示,公共停车位并不属于商家私有,无理占用车位的行为不可取。对于这种公共车位被人“私有化”的行为,许多车主都表示不赞同和不理解。

而对于占用车位的行为,多数商家给出的解释是门前停车影响生意或是想给本店顾客留方便。“我们以前也在门口放过‘专用车位\’的牌子,因为附近不太好停车,想把车位留给来店里消费的顾客。”一家洗发店的员工告诉记者。

市民车位空着却不能用

投诉市民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近日,涡阳县城区内启用了一批新的监控,拍摄违停违行等行为。“这样一来,就更加增加了停车的难度。”他在电话中说。

家住涡阳青年路的刘小姐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涡阳老子文化广场北边有个临时停车场,因为离家近,她平时会把车停在这里。然而,停车场近期已经开始施工建设,停止使用,停车又成了一个头疼的问题。

网友“小虎”说,自己曾把车停在沿街的公共停车位上,但立马就被附近的商家制止,对方表示如果短时间停车可以,但要长时间停就不允许了,为此他和商家还起了争执。

部门1600个车位将划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

涡阳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商家占用停车位的现象他们也一直在督查和制止。但这种现象和流动商贩一样,只要督查人员一走,他们又会立刻将车位占用。“如果有市民发现这种情况,可拨打7213021进行投诉。”工作人员说。

同时,记者还联系了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张雪鹏。他介绍,在淮中大道以北的老城区已经规划了1600多个车位,目前正在施划中。待主干道向阳路施工完毕后,也将重新规划停车位。(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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