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出事故,负全责!
电动三轮车违法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
随着人们对出行便利的要求,经济环保的电动车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因个别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按交通法规行驶,导致交通事故在不断发生,影响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对此,记者从交警部门梳理了近期因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导致的安全事故,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出行时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
电动车闯红灯受伤还担责
日前,记者从亳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10月31日下午3时许,在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封闭式电三轮在路口相撞。
民警调取了路口的公共视频发现,在事故发生前,这辆电动三轮车沿花戏楼路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到元参路交叉口,闯红灯通过该路口,与一辆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发生碰撞。
万幸的是,该起事故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并未造成人员受伤。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动三轮车未按规定车道通行,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车辆造成的损失也将全部由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承担。”市交警二大队四中队中队长翟浩说。
10月12日晚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同样是由电动车闯红灯导致,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受伤骨折。从现场公共视频可以看到,在光明路与药王大道交叉口,一辆两轮电动车自东向西直行,闯红灯后与一辆越野车相撞。
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两轮电动车驾驶员骨折。经认定,两轮电动车驾驶员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逆行撞上醉驾双方共担责
10月16日晚上9点多,在漆园路与酒城大道交叉口东侧的机动车道内,两辆电动三轮车相撞。
通过现场公共视频可以看到,两辆电动三轮车走的都是机动车道,其中一辆电动三轮车还在机动车道内逆行。另一辆三轮车,除了违规走在机动车道外,交警在处理事故中还发现该驾驶员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该起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双方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达成调解。
骑车不戴头盔伤亡率大增
10月21日下午,在006县道上一辆电动三轮车自东向西行驶,左转弯时,与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从事发时的公共视频可以看出,碰撞发生后,电动三轮车被撞倒路边,电动车驾驶人和后座上的乘客跌落在地,导致头部和身上受伤。
记者注意到,事发时电动车上的驾驶人和乘客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很多事故发生时,电动车驾驶人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会大大增加伤亡的几率。”市交警二大队民警介绍,电动车事故的伤亡情况,一大部分是因为颅脑损伤导致。而正确地佩戴安全头盔,能大大降低死亡风险。
电动车“不规矩”增加事故率
据了解,除了不佩戴安全头盔外,电动车出行中还容易存在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车中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孙凯介绍,随着人们出行方式的不断变化,两轮电动车现已成为大部分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呈多发态势。
据统计,在亳州市城区自2019年以来共发生交通事故10274起,受伤人数5436人,主要是由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私自加装车棚等不文明行为造成。其中私自加装车篷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安全视距,从2019年以来,因私自加篷引发的事故达到1652起,受伤人数352人,亳州市开展拆篷行动,共拆除22387个电动车车篷,有效打击了私自加篷的违法行为。
自2019年以来,因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行驶途中接打手机、怀抱孩子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在市区共发生534起,213人受伤。
孙凯介绍,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地阻碍了亳州市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影响了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给市民的生活和交通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记者李锦文见习记者吴宛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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