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三级“田长”护农田
本报讯近日,谯城区印发《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建立区、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方案》指出,到2021年年底,全区将建立区、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监管格局。到2025年将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全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方案》强调,区级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和田长,乡、村两级设立田长和副田长。区总田长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副总田长由区委副书记和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的负责同志担任。区级设立田长,区田长由区四大班子成员担任,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区、乡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区级设在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本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方案》明确各级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提出严格规划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加强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化监管、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八项主要任务,建立会议调度制度、督查考核制度、激励奖惩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工作机制。
《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对下一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完善耕地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向社会公布田长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环境。(石建明郑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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