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消费 学会“留一手” 亳州市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亳州晚报 2021-11-08 09:32 大字

[摘要]我市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本报讯“双十一”电商促销活动又开始了,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要求全市经营者守法经营,提示消费者依法维权,共同维护好安全放心、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商家保证质量诚意促销

经营者要货真价实,诚意促销。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要确保信息真实,质量经得住检验,不提供虚假信息和夸大宣传。不要用复杂的促销规则,迷惑甚至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

同时,经营者应信守承诺,依诺践行“24小时发货”“30天保价”“延长三包期限”“无理由退换货”等承诺。

消费者按需消费理性购物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加强防范。消费者购物时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商家,仔细查看商家的主体登记情况、证照信息公示、信用等级及消费者对其所作出的信用评价记录等,在购买前多加关注、比较,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优惠券限制使用条件等条款,谨慎下单,以甄别其信用真假、消费陷阱以及方便维权。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该产品页面宣传、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不要因为图便宜,购买本不需要的商品。避免浪费式消费和过度囤货,在“剁手”前清理一下家里的小仓库,量入为出,按需选购,坚持科学、理性、绿色、文明消费。

部门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双十一”电商大促期间是各类诈骗行为的活跃期。要小心防范各类诈骗,如中奖诈骗、退款诈骗、货到付款诈骗、秒杀诈骗等。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能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等,以防进入钓鱼网站。收到快递后,及时遮盖、涂抹快递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各种优惠和促销活动面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消费、冷静参与、防范套路。消费者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网络平台等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林记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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