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将于11月3日起暂停医保服务

亳州晚报 2021-11-01 08:56 大字

本报讯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亳州市将于11月3日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同步停止使用原医疗保险管理信息平台。11月15日后,医保服务将重新恢复。

据了解,11月3日18:00起,暂停参保人使用皖事通APP网上办理医保服务(不包括城乡居民参保征缴系统服务)。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手工报销、生育报销、生育津贴申领、个人信息修改等所有医保经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暂停门诊、住院报销等医保业务。定点药店职工个人账户不能使用、慢性病购药不能直接报补。

在亳州就医的门诊病人,11月3日至11月15日停机期间,参保群众在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需自费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在原就诊医疗机构补办报补手续;在亳州就医的住院病人,11月2日前,所有医疗机构在院病人必须在HIS系统中办理出院,11月15日新平台上线后,再为此类病人在新系统中办理入院(不收门槛费);也可由医院在系统切换前取消入院登记,待新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如病人在停机期间出院,医疗机构可以先让病人出院,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报补手续,或者让病人自费出院,新平台上线后由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就医患者,停机期间,亳州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就医,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待上线后凭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资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停机期间医保经办机构可采取线下受理相关业务,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办理。

(记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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