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失联” 担保人偿还欠款
本报讯近日,执行担保人刘某带着54000元现金来到谯城法院执行局,将其为被执行人韩某提供担保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韩某系同事关系。2014年9月,韩某从张某处借款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韩某均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还款。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韩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张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4000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韩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韩某,督促其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偿还,执行担保人刘某用其名下所有的宝马牌小型汽车为韩某进行担保。
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韩某却失去联系了。考虑到张某已80岁高龄且在外地,行动不便,执行干警立即对执行担保人刘某的宝马车进行查封。
执行担保人刘某为了避免车辆被司法拍卖,四处积极凑钱,最终将其担保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曹友喜记者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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