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迎检 筑牢健康防线 市民购买“一退两抗”药品需实名登记

亳州晚报 2021-05-25 07:46 大字

[摘要]市民购买“一退两抗”药品需实名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

针对近期安徽省的疫情形势,近日,谯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大检查,对市区以及乡镇各大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零售药店集体迎检

近日,记者跟随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辖区一些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在谯城区张店乡,检查人员进入一家药店,发现药店人员未佩戴口罩,检查人员立即纠正药店人员的行为,要求药店负责人注意提升员工的疫情防控意识。

在谯城区牛集镇一药店,检查人员发现该店实名登记工作落实不到位。该店工作人员表示,一些消费者外出未带身份证或者医保卡,自己又记不住身份证号,所以实名登记工作有难度。

“按照要求,购买发热、咳嗽、腹泻类药品需要实名登记,记录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详细住址、手机号码。如果消费者不能够提供真实信息,零售药店一律不得向其销售药品。但一些偏远乡镇的药店在这方面问题比较明显。”牛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靳继明说。

检查包括这些内容

据检查人员介绍,此次检查重点针对零售药店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三件套”,即零售店门口须设置检查台,配备体温检测仪,对进入药店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测温,并要求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或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店内;对群众密切接触的部位进行经常性消毒,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此外,此次检查还包括药店是否做好经营场所消杀工作并记录;是否对购买用于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一退两抗”药品)的顾客做到了“实名制”;对拒绝提供真实信息的顾客,是否做到了暂停销售;是否按规定如实、及时上报信息。

同时,执法人员还对疫情防控药械的购进渠道、储存要求、产品质量等开展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产品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械产品流入市场。

呼吁市民配合监督

“药店零售企业发挥着‘检测哨点’预警监测的作用,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录入‘一退两抗’药品和购买者的相关信息,实现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张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田化英说,针对一些药店出现的实名登记不到位的情况,检查人员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时提醒广大零售药店负责人,如因实名登记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前往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应随身携带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在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类药品填报信息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工作,不得有任何隐瞒和遗漏,若因刻意隐瞒而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

市民如发现零售药店存在违规销售上述药品的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李智民记者曾莹莹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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