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果箱寄毒品 男子获刑六个月

亳州晚报 2021-04-29 08:28 大字

本报讯为贩卖毒品竟想到利用水果箱夹带,然而这种自认为“聪明”的做法并没有躲开法律的处罚。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中旬,被告人葛某某以1200元的价格向聂某某出售0.4克甲基苯丙胺,聂某某通过微信向葛某某支付毒资,葛某某采用水果快递夹带的方式,将甲基苯丙胺寄送至亳州市的聂某某处。

审理过程中,葛某某的家人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葛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袁园记者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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