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开始“年度大考” 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将终止办学

亳州晚报 2021-04-02 08:32 大字

[摘要]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将终止办学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已启动,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中等以下学校需要接受年检。

据了解,年检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民办学校接受年检是法定义务。本次年检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至5月10日结束。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年检的组织实施工作,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高中阶段以下各类民办学校年检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年检工作提出初审意见。

年检对象是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包括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审批设立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学校,可以不参加当年的年检。年检内容主要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保障办学条件、严格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

年检采取学校自查和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学校自查,再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年检材料和到校实地核查。年检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教育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发布年检结论公告,通报民办学校年检结论。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将及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学校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根据《亳州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办法(试行)》规定,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按自动终止办学处理。

(李宣张秀礼记者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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