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也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向商家授予“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牌
本报讯3月10日下午,在第38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亳州市首个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启动仪式在市区建安文化广场举行,首批5家门店签订了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消费者在本店购买的商品,除奶粉、内衣、高档烟酒外,在商品保持原包装完好,不影响退货商品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规定的商品范围和退货时限可无理由行使退货的权利。”签约仪式上,盖盛祥超市建安店店长巩敏代表签约商户发言。
巩敏说,对符合退货条件的,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七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时须携带购物小票或发票和需要退货的商品,公司在收到退货商品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公司还将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人赵建超表示,七日无理由退货有利于实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消费者也要成熟、理性消费,依法依规维权,不滥用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确保公平交易。
赵建超介绍说,“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是《消费者保护法》的一个亮点,自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消费者期待七日无理由退货能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为此亳州市从去年就开始鼓励商家自愿加入七日无理由退货名单,目前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543户。今年计划由点到面,集中连片发展,重点在商业街区、综合体、市场、旅游景区等推广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记者李鹏徐冏华实习生李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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