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怎么“吃”才安全? 亳州市发布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亳州新报 2021-02-08 10:03 大字

本报讯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提示,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储备适量防疫物资,加强店堂、员工、顾客食材、外卖等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安全。

根据疫情防控提示内容,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储备适量防疫物资。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责任分工、环境卫生、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要求。

店堂内要加强通风换气,增加消毒频次,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器。

顾客进店需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人工服务引导。对于聚餐顾客,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勺公筷”服务,推广分餐制,提倡每桌聚餐人数10人以下。

在食材管理上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应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如原料供应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的食品原料封存待查。

在冷链管理中,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海关追溯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鼓励张贴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追溯码。每日检查冷库冷柜设备,确保冷冻温度。对进口冷链食材内外包装及储存场所要进行高频率消毒。搬运冷链食品时要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及帽子。直接接触、切割进口冷链食品的,增加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水围裙。对处理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疫苗。

此外,在外卖管理方面,餐饮单位应按照许可核准的经营项目从事外卖供餐服务,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外卖送餐要每天对保温箱、送餐车辆清洁消毒,严格外卖送餐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管理,为外卖人员提供口罩、消毒液等用品。

若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餐饮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刻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消毒,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记者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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