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一药企被抓现行

亳州晚报 2020-10-13 08:37 大字

本报讯根据群众举报,9月22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亳州高新区华佗大道段发现有一雨水排放口正在排放黄色的污水,污水散发着浓浓的中药味。环境执法人员与市排水公司工作人员带着撬棍,沿着华佗大道市政雨水管道溯源查找。当掀起第26个雨水井盖时,发现黄色污水是从安徽某药业有限公司院内流出的,执法人员当场采集了此处雨水井内的污水水样。

执法人员进入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中药提取车间正在生产,生产废水正在向车间污水井内排放,按照该公司提供的厂区雨污管网图,执法人员顺着污水管网进行逐步排查,在厂区中间道路十字交叉口处,有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交汇,撬开窨井盖发现,部分生产废水从污水管道流入雨水管道内。此外,该公司一中药提取罐出渣口下方车间地面未设置围堰,药渣渗滤液直接流出车间进入雨水管网。执法人员立即从雨水井内采集了污水,颜色、气味与厂外华佗大道市政雨水管网内采集的污水一致。

为了进一步锁定证据,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对该公司环保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开展询问调查。经监测分析,该公司厂区雨水井内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为14200mg/L、氨氮为120mg/L,分别超标141倍和14倍;华佗大道市政雨水井内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为11500mg/L、氨氮为63.3mg/L,分别超标114倍和6.9倍,该公司涉嫌利用雨水管道超标排放生产废水。

为了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没有让该公司停产,而是责令其立即对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交汇处的排污口进行截污,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帮扶指导。同时,对车间地面未设置围堰的其中一只中药提取罐排污口进行了现场查封,责令该公司在未建设围堰前该提取罐不得投料。经排查发现,该公司中药破碎、投料等多个车间在生产中门窗未关闭,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该公司还存在没有建设药渣暂存库房、药渣转移记录信息不完整等环境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该公司开出环境问题清单,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入河排污口整治是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环节,亳州市目前对宋汤河、龙凤新河、漳河等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截污,只保留了市政雨水排放口。如果企业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水将顺着城市道路市政雨水管道排入河流内,造成河水污染。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城管、水利等部门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的巡查频次,严惩利用雨水管网排放污水的行为。

(刘峰记者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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