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这些需注意
本报讯记者了解到,谯城区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工作开始实施,参保慢性病患者即日起可到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据悉,谯城区2020年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病种共计53种,其中普通慢性病35种,特殊慢性病18种。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近3年来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资料或近3年来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3次以上(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个月)详细门诊就诊资料提交至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第一至第五管理区参保人到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六至第八管理区参保人到十九里卫生院提交资料,薛阁街道办事处患者到薛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资料,每人申请鉴定的慢性病不得超过3种。
据了解,慢性病集中鉴定工作将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华佗中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仅对市中医院、华佗中医院鉴定区域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慢性病对象进行鉴定)慢性病专家组进行审核鉴定,对符合条件者予以认定并核发慢性病就诊证。集中鉴定工作将在9月30日前完成。特殊慢性病鉴定办法保持不变,实行每月集中鉴定。
(刘芳芳记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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