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直医保报销 不设截止日期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疫情期间,市直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未能即时结算的,申报时间不设截止日期。以防止交叉感染,维护广大市直参保职工健康安全。
1月30日,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发出致市直参保职工的告知书,疫情期间,市直参保职工的结算事宜将特事特办。除了市直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申报时间不设截止日期外,小额医疗费用可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到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申请手工结算;大额医疗费用可通过邮寄方式申请手工结算。
另外,市直参保职工在市外如已确诊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将简化手续,及时做好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确保参保职工市外异地治疗能直接结算。
(记者刘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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