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不给超载超限车辆留“出路”

亳州晚报 2019-12-30 08:10 大字

本报讯今年以来,亳州市建立健全“源头管、路面查、动态控、追踪罚”的治超体系和“履职、考核、问责”的治超目标责任体系,流动治超“短板”得到加强,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齐抓共管”的治超工作格局。制定印发了《亳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全市7个经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治超站,其中4个治超站实施交警驻站“肩并肩”式联合执法,建立公安交警处罚室;3个交警暂不驻站的治超站,现场处罚分别由沿线交警中队办理,实行“协作式”联合执法。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部门积极沟通,互相配合,积极开展路政、运政、交警联合执法,努力实现在治超形式上联合,在治超资源上整合,在治超程序上融合,在治超责任上共担,在治超成效上共享,收到了“1+1>2”的效果。

亳州市三面与河南接壤,市治超办积极协调相邻两地,在超限超载治理、信息资源共享、巡查联动等方面沟通,构建区域联动机制,实现共建、共防、共享、共治的工作机制。2018年5月18日,亳州市与淮北市签订了区域联动治超工作协议,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协助非现场执法做了规定。2018年3月16日,亳州市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签订区域联合治超工作协议,于5月12日在谯城区与河南郸城县交界处的双郸路上,两地执法人员联合查处了42辆超限超载车辆。

近年来,亳州市大力推行治超非现场执法,截至目前,已建设33处科技卡点,共106个检测车道,构建了基本覆盖全市主要通道及重点货物运输路段的科技治超网络,建成市、县治超信息平台。非现场执法系统启用以来,效果明显,共立案车辆2046辆,处罚755辆,罚款476万元。亳州市非现场治超的建设模式、现场加非现场的执法方式,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今年亳州市又投资300万元,在全市7个治超站点和科技卡点前,安装电子抓拍系统,接入交警信息平台,对不按禁令标志行驶的车辆,由公安交警予以记分和罚款,形成了路警联合的新格局。

(记者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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