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伪劣产品 欢迎举报投诉
假冒伪劣现象成投诉热点
遭遇这些违法行为可举报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市场迎来销售旺季,食品、服装、家电等商品也开始了各种促销活动。在购物中,市民可能会买到一些假冒伪劣商品或遭遇商家虚假宣传,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即日起,本报推出“‘双节’期间,晚报邀你来打假”栏目,如果您在消费中遇到类似事情,请您与我们联系,本报记者将第一时间出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样样都离不开消费,而在消费的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这些产品与正品高度相似,包装、装潢等与正品傻傻分不清,还有些商家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深受其害。
今年以来,本报也曾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事件进行过报道。如市区万福大市场一商家因销售假冒“公牛”品牌插座而被举报、处罚,市区一家超市自制食品标签随意修改生产日期而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据谯城区市场监管局一位执法人员介绍,每年元旦春节打假期间,都会在小商品市场、农村集市等区域发现仿知名品牌的衣服、食品等,往年这些也是消费者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的体验与权益。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亳州市也开始行动起来,“双节”期间,将重点对各大商场、批发户等区域进行检查,净化市场环境。
记者从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2月10日至明年2月20日,该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批发户、旅游市场、农村集市(庙会)等商品集散地、集中交易区作为打假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不仅包括烟酒、服装鞋帽、箱包、日化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居装潢、人防防护设备等消费品,还包括标称“电商专供”“电商特供”“电商直供”商品、旅游纪念品、各类计量器具等商品。
如果您遇到生产、加工、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及混淆、虚假宣传、虚假标识、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傍名牌等违法行为,均可投诉。如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以及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也可举报。
可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我们
如果您在购物时遭遇商家售假等问题后,可向本报爆料,举报那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您可拨打本报热线5603456,也可以关注本报官方微信“亳州晚报”(bozhouwanbao),在微信客户端留言,或下载“亳州头条”APP留言投诉,并留下您的联系电话,方便记者与您取得联系。
您也可以直接拨打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到主体资格合法的门店,不要受低价诱惑,要注重商品质量和安全性,在购买物品时要向商家索要票据,这样在遇到商品质量等问题时,可以作为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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