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医保特殊病、慢性病 鉴定工作已开始 符合条件的请于10月28日前申报

亳州晚报 2019-10-17 08:57 大字

[摘要]符合条件的请于10月28日前申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目前亳州市已经组织开展2019年亳州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鉴定工作。受理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17点30分。

据了解,人员申报范围为在市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增特殊病、慢性病人员(含在职和退休,下同)及原已享受特殊病、慢性病但需变更病种的人员。鉴定标准按照《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诊断标准》执行。申报病种为特殊病共4种,即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组织器官移植术后、血友病。慢性病共23种,即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脑血管病后遗症、肺源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雷诺氏病、股骨头坏死、帕金森综合征等。

工作人员介绍,申报方式为,市直各参保单位按照参保人员自愿的原则,对本单位特殊病、慢性病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报亳州市直单位特殊病、慢性病申报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并将相关病历材料统一报送到亳州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希夷大道3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314室)。

原市属关闭破产企业参保人员以及在市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可以自主到亳州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柴涛记者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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