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新生儿实现“落地参保”

亳州晚报 2019-08-12 08:30 大字

本报讯“我家孩子是今年4月份出生的,因早产出生后就住院了,在妻子怀孕时没有提前给未出生的宝宝缴纳医保,孩子出生后医药费只能随母亲报销一部分。后来得知今年有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可以参照正常住院报销,今天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就赶紧过来办理了。”8月7日早上,谯城区办理的第一例新生儿参保缴费的家长朱亮亮高兴地说。

今年7月1日,谯城区正式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从8月7日起,谯城区启动了新生儿补充参保缴费业务。错过2019年度集中缴费期参保的新生儿,其监护人可携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父母一方身份证件及药都银行卡前往亳州市药都银行薛阁支行四号窗口办理缴费事宜。

自2019年7月1日起,谯城区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根据新方案,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凭新生儿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及其他信息办理缴费参保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办理缴费参保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据谯城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之前部分家长参保意识不强,错过了集中参保时限。本次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的实施,确保了新生儿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但仍要提醒新生儿家长们增强参保意识,在新生儿出生之后尽快办理参保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本次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还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继续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用。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新生儿“落地参保”的政策现已在全市范围内都得到了实现。(刘芳芳记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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