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行政官员到庭应诉成常态 今年以来,市中院行政诉讼庭共开庭审理了28件案件,作为被告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亳州晚报 2019-04-03 09:06 大字

[摘要]今年以来,市中院行政诉讼庭共开庭审理了28件案件,作为被告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本报讯日前,随着一记法槌声响,市中院第二科技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谯城区政府一位副区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如今,亳州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常态,老百姓“告官能见官”。

据了解,该案系谯城区十八里镇桐花园社区居委会刘大庄过半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谯城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征收补偿法定职责,于是将后者告上法庭。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随案证据全部质证,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庭庭长张秀远介绍,他们会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送达出庭通知书,“如果行政部门负责人应该出庭而不出庭,法院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约谈、通报、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等措施”。

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曾经是很“稀罕”的事情,如今已是常态。张秀远介绍,这是法治进步的具体表现,“大家的法治意识都增强了。以前老百姓不敢告官,现在不仅可以告,而且还能‘告官见官’;行政部门负责人也敢于出庭应诉,体现出司法活动中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对于行政部门负责人来说,出庭应诉对他们也是一次普法,督促其更全面地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经历庭审不知道,我们的工作中有那么多的不规范或者说需要完善的地方,不论是胜诉还是败诉,对我们改进工作帮助都很大。”一位要求匿名的行政部门负责人说。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今年以来,该院行政诉讼庭共开庭审理了28件案件,其中,要求出庭的案件中,作为被告的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汪亮超记者蒋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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