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红包”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 亳州市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我市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从9个方面推出33条含金量极高的“政策红包”,大力促进亳州市民营经济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市场主体达到5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0%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稳定在75%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迸发,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社会贡献更加突出。
重奖补助民企“开疆扩土”
《意见》指出,亳州市将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创”、科技创新、支持新兴工业强市建设等扶持政策,突出“专精特新”,帮助拓展市场,支持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经评估实现初级登云、深度登云的企业,市财政分别奖励5000元、1万元。
同时,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行业小巨人”。对获得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意见》指出,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市政府及其部门统一组织参加的各类展会,市财政按现行政策给予一定比例的参展费用补贴;积极参加“精品安徽、精彩安徽”系列宣传活动,每年在央视集中宣传推介亳州及亳州工业精品,市财政对入选企业的广告推介费用按省级补助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亳州市还将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对首次进入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且增幅达到15%以上、上缴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1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上缴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每增长1个百分点,由受益财政奖励企业1万元,同一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减税费助民企轻装上阵
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亳州市将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地用能成本,降低用工物流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用地保障。推进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供应。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持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扩大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加强天然气输配环节价格监管,严格天然气短输价格成本管理,切实降低输配价格。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困扰民营企业发展。为了缓解这一问题,《意见》指出,亳州市将统筹用好专项资金,整合现有各类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军民融合、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区应设立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实落实续贷政策,用足用好1亿元的续贷过桥资金。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监管政策,推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无还本续贷业务稳步增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根据企业需求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保障的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完善税融通业务规则,将B级以上(含B级)民营企业纳税人列入支持对象,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税融通贷款给予增信支持。到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达到50%以上,实现年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亿元以上。
亳州市还将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市财政每年增加1000万元担保资本金,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放大担保倍数。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额达到50亿元。继续执行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费率不超过1%的规定,延长期限至2020年底;在现有各类基金基础上,统筹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增加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民营经济领域流动性。
优服务助民企发展无忧
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亳州市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减少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限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指出,亳州市将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更多公共服务事项“最多上一次”“一次上网,事就办成”。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压缩至27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在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上,亳州市将加强政策协调,推动政策落实,提高执法水平;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亳州市将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促进政商亲清交往,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健全民营经济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还就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正当财富和合法财产保护,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经营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妥善处理。支持各地建立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性服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帮助民营企业发展就是帮助“自己人”。《意见》指出,亳州市将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引导民营企业走提升产业层次的转型发展之路、提升竞争优势的创新发展之路、提升质量规模的跨越发展之路,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提供有力支撑。计划到2020年,全市市场主体达到5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0%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稳定在75%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迸发,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社会贡献更加突出。
(本报记者刘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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