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策支撑起人才高地建设
编者按: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各位代表、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围绕亳州市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批切合实际、事关大局的议案、建议、提案。2018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办理8件市人大代表议案(并案为1件),市政府办理1件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43件。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471件,审查立案445件,经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筛选、主席会议审议,确定11件重点提案分别由书记、市长、政协主席、政协副主席领衔督办。2018年,亳州市首次开展了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提案活动,由书记、市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亳州市也是全省唯一开展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提案活动的地级市。
议案、重点提案的办理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促进了亳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迎接即将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本报推出“聚焦议案、重点提案办理——迎接市‘两会’召开”,对议案、建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报道。
案由:关于完善配套政策,将亳州市打造成人才聚集高地
提案人:余涛
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落实情况:
近年来,亳州市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鼓励大学生在亳创业、实施社会保险优惠政策、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等措施,吸引高素质人才落户亳州。
鼓励大学生在亳创业,出台了《亳州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出资1500万元设立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确保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初始创业者,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补贴5000元。对有创业意愿、培训需求的大学生,可以到亳州市定点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初始创业投资补贴、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和创业项目奖励等政策。
实施社会保险优惠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出台了《亳州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对新引进并与亳州市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调动应在编制员额内)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全职在亳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给予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妥善安置随迁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对于通过柔性方式引进到亳州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全年在亳工作时间累计达3个月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市、县区人才办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除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待遇外,按累计工作月份给予生活补贴,由相关单位考核提出发放意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每年年初集中发放上年应享受补贴。
(记者陈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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