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亳州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亳州晚报 2019-01-14 09:06 大字

[摘要](2019年1月11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在亳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亳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亳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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