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重金招揽优秀教育人才 《亳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奖励办法》出台,三类人才可获得30万元至80万元安家费

亳州晚报 2018-11-26 10:00 大字

[摘要]《亳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奖励办法》出台,三类人才可获得30万元至80万元安家费

市委办和市政办近日联合制定了《亳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吸引优秀教育人才来亳州市任教。根据《办法》,三类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育人才可获得30万元至80万元安家费,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至5000元不等。

市外引进人才最高给予80万元安家费

《办法》指出,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适用于亳州市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三类层次,即一类人才、二类人才和三类人才。

一类人才包括全国知名校长、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省突出贡献人才、首席专家、“百人计划”人选等,同时近5年内获得国家级优质课大赛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的市外在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二类人才包括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同时近5年内获得省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市外在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三类人才包括具有地市级教坛新星、优秀教师等荣誉,同时近5年内获得省级优质课大赛二等奖或市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且具有一级教师(中专讲师)以上职称的市外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办法》明确,对新引进并与亳州市学校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给予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一类人才安家费80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0元;二类人才安家费50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三类人才安家费30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

安家费按6:2:2比例分3年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为5年。若在5年聘用期内离职,安家费和生活补贴从当年停发,并全额退还已领取的安家费,返还财政。

其他紧缺特需人才,可通过校园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条件可放宽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享受连续5年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

亳州市公办学校从外市引进上述人才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在单位空编的前提下可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优秀人才来亳州市任教没有后顾之忧

根据《办法》,各类优秀教育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认定,由用人单位对照认定条件申报,报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本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报本级人才办备案。

每年年初,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会组织引才单位对上年引进人才补贴奖励进行申报,纳入财政预算。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上年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在岗在位、作用发挥、成果成效、师德师风等,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贴奖励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和发放补贴奖励建议名单报市、县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审定结果发放补贴和奖励资金。(下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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