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因“公务加油卡”被作典型通报
整治“加油卡” 专逮“油耗子”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今年6月以来,市纪委监委联合市财政局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日前,市纪委印发文件,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1.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李刚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9月29日,亳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刚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款上缴市财政。
2.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原副主任罗卫峰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7月27日,谯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卫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没收违纪款上缴区财政。
3.亳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原驾驶员葛传亚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8月24日,市社会福利中心会议研究并报市民政局同意,给予葛传亚解聘处理,并责令其限期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18年9月1日,大杨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葛传亚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中,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以权谋私,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增强纪法意识,严守公私界限,不触底线,不碰红线,自觉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扎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立体监督,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亳纪宣)
自今年6月起,亳州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严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追缴违纪资金323万元。
精心谋划,多方联动。印发《亳州市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市财政局、车改办、行管局,重点整治公卡私用、变卖套现、私车公养等7个方面内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铺开、扎实开展。
分步实施,强力推进。全市400余家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主动上缴违纪款。全市成立10个督查组,采取实地走访调查、查阅财务凭证、查询大数据信息等方式开展重点督查,随机抽查公安、国土等重点单位及自查零报告单位193家,发现漏报、瞒报等问题线索171条。
细化责任,精准追责。对自查阶段主动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单位和积极上缴违纪资金人员,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对抗整改纠错的,依规依纪从严处理。在专项整治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辞退35人,立案在查1人,追缴违纪资金323万元。
建章立制,长管长效。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油耗预警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全市公务加油卡管理工作制度,形成财政、行管等部门对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公务加油卡违规使用行为的发生。
(李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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