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一药企车间污染被查封 相关负责人被行政拘留5日

亳州晚报 2018-10-25 10:00 大字

[摘要]相关负责人被行政拘留5日

本报讯  污水直排、粉尘乱飞……10月22日,谯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亳州市永刚饮片厂第四车间污染严重,粉尘乱飞。车间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该车间进行了查封,责令限期整改。亳州市永刚饮片厂相关负责人被公安部门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我们接到线索,反映永刚饮片厂第四车间存在严重污染现象,经过实地检查发现,这个生产车间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下水道。有简易粉尘处理设施,但处理效果极差,车间粉尘弥漫,窗户也打开着,粉尘飞到了外面。”谯城区环保局副局长汪岚霞介绍,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多年。

亳州市永刚饮片厂相关负责人表示,第四车间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洗药废水经过下水管道直接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车间自制的有简易布袋,废气、粉尘直接通过排风扇管道进入布袋收集后排出,但除尘效果不好。现在已经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将加大环保投入,在两天之内安装好粉尘处理设施,并尽快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据了解,亳州市永刚饮片厂第四车间筛药粉尘经简易废气处理设施处置,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不具备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亳州市永刚饮片厂第四车间违法行为及时被谯城区环境保护局制止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属从轻情节。

“永刚饮片厂第四车间环保手续不全,对大气、水污染严重,我们已经依法进行了查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重新生产。”汪岚霞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上限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区环保局随即将此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该企业相关负责人22日晚上被谯城工业园区派出所民警带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本报记者)

新闻推荐

亳州市第一届首席专家、亳州市书画院副院长、一级美术师林琳: 妙笔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本报讯今年63岁的林琳热爱艺术,他从事美术作品创作数十年,用画笔描绘生活,创作了一幅幅给人以美的享受的作品。20世纪六十年...

亳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亳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