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健身卡 为何不能退?

亳州晚报 2018-09-26 10:20 大字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到健身馆健身开始受到追捧,甚至成为一种潮流,然而随之而来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谯城区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最近就调解了这样一起投诉事件,一年轻女孩在市区莱美健身会所购买了私教健身课程,因身体原因想退卡,但被商家拒绝,于是她投诉到了市场监督部门。

投诉健身卡不能退也不能转

市民雪晴平时喜欢健身,她在位于市区光明路金瑞银泰百货楼上的莱美健身会所购买了25节私教健身课,因觉得还不错,便在今年6月底再次购买了1万元100节课的私教健身课程。

她上了10节课后,因最近身体不适,且打算到北京住一段时间,便决定将剩余9000块钱的课程退掉。但她询问了自己的健身教练后,被对方拒绝了,教练还告诉她,不仅不能退,也不能转让他人。

9000块钱不是小数目,雪晴无法接受教练的说法。在通过教练及健身会所店长的沟通未果后,近日,雪晴将莱美健身会所投诉到了市场监督部门。

商家同意转让但要收取转卡费

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与双方联系了解了情况,双方均表示在购买课程时,并未签订相关协议,工作人员只得对双方进行调解。在电话调解未成功后,工作人员让双方来到所内,对他们进行当面调解。

9月19日下午3时许,投诉人雪晴来到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代表莱美健身会所到场的是雪晴的私教教练。该教练表示,顾客购买课程时,他们都会与顾客签订一份协议,雪晴之前所上的25节课是签订了私教课程协议的,这100节课最初她支付会所5000元定金,尾款是通过微信转给教练的,之后便没有再去会所,协议也就一直未签。

经过调解,这位私教教练与其店长进行了电话沟通,决定按照会所之前与雪晴签订的协议来处理,即其可以将课程进行一次转让,同时会所要收取其剩余课程20%的转卡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草拟了调解书,并在其见证下双方签字画押。

提醒市民办卡记得要签订协议

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李智民告诉记者,因办健身卡、理发卡等产生的纠纷他们已遇到过很多次了,投诉者全部都未和商家签订相关协议。“如果有协议就好办了,按协议规定来处理,如果没有协议,我们就只能组织调解。”

健身运动本是一件好事,但遇到纠纷确实让人心烦,消费者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李智民提醒,消费者办理健身会员卡前要对健身场馆证照、环境、教练等进行核查,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健身房。其次,一定要和商家签订协议,且签订协议或合同前,还要仔细阅读条款内容,警惕“霸王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如健身时间、退款条件等。购买私教课程,要对私教上课时间、私教更换、使用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另外,要保留消费凭证及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自身权益受损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投诉。

李智民 记者 曾莹莹

售出不退有违“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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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办卡之后,如工作变动、患上疾病等情况,都会涉及退卡问题。健身俱乐部称售出不退只是其公司内部规定,有违消法相应的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理权益的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办卡,不能只是商家说了算,消协提醒,商家在售卡时,与消费者应按相应法律、法规制定双方公平、合理的协议或合同条款,不能只是商家自己的内部规定,而造成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商家不能以不退卡为正当理由,有了问题,售了卡就不退,什么情况不可退卡或退卡什么条件,双方应事先约定清楚。常有消费者在办卡时不够仔细,没问清楚办卡相关条款,商家告诉在哪签字就签字,日后容易引发纠纷。消费者办卡时如发现商家售卡不退的情况,可以向商家提出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商家交涉,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协投诉,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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