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交通联合发布 安全运输“温馨提示”
本报讯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记1分、罚款100元……9月19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发布《一封安全运输告知书》,罗列十余种常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
该告知书称,车辆在给人们出行和货物运输带来便捷的同时,超限超载车辆、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给许多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联合发布《一封安全运输告知书》,提醒驾驶员如有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告知书罗列了十六条违法行为以及处罚标准,包括: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同时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对驾驶员处驾驶证记1分、100元罚款;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对驾驶员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200元,等等。
“这些行为是我们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比较容易发生的、普遍存在的、危害性比较大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李中立介绍,此次公安、交通联合发布这封告知书,目的也是提醒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据介绍,随着中秋节和国庆节的到来,驾车外出的市民会较多,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既是保障他人的安全,也是保障自己的安全。此外,秋冬季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季节,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将会对车辆安全性能造成影响,安全驾驶至关重要。 (记者 蒋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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