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中院三项举措推动建立涉党政机关、 公职人员案件执行长效机制

亳州晚报 2018-09-11 11:32 大字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亳州法院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推进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执行,有效化解了一批执行积案。2018年1-8月份,全市法院执结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51件,执结标的额1300余万元。在持续强力攻坚的同时,坚持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深化攻坚成果转化,加快构建防范化解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执行案件长效机制。

实施专门管理,强化督办联动

市中院与市委政法委建立联动督办机制,由市中院对全市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实施专门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每月向市委政法委通报,由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联合对相关涉案人员及所在单位进行督办,要求限期履行。同时,市中院还注重加强内部对涉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执行管理。对临近结案期限案件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及时提示预警,对超期未结案件,通过市中院挂牌督办、协同执行等方式,推动案件执结。

出台惩戒办法,深化纪检联动

市中院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沟通衔接,联合出台《关于对行政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的办法》。《办法》明确将行政机关履行生效判决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定人民法院与同级纪委、监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失信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失信党员、公职人员采取约谈、监督、调查等手段,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不配合、干预、阻扰人民法院依法执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办法》出台后,市中院已向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16件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

注重源头预防,发出司法建议

以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案由较为集中,主要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对此,市中院将向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金融监管和队伍管理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司法建议》,从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公职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管理有效监管公职因个人事项使用单位公章,强化金融机构对公职人员联保行为审查等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合力预防公职人员过度参与民间借贷,从源头减少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

(吕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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