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跳湖轻生 民警及时营救
民警将轻生女子背上岸(警方供图)
本报讯 10月26日上午,一名32岁的女子欲在亳州经开区南湖跳湖轻生,幸好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及时救出。
当日上午10时许,市公安局希夷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亳州经开区南湖南岸时,接到群众反映说,南湖内有一名女子跳水轻生。民警于得过带着一名队员迅速赶到现场,这时他们发现,女子正在向湖中央走去,当时湖水已淹没到女子嘴部。两位民警迅速脱下警服跳入湖中营救,但是女子不愿上岸,称自己“真不想活了”,民警只得强行将其背上岸。
民警随后将跳湖女子带到希夷派出所,并找来两位女民警照顾,但她拒绝更换民警为其准备的干衣服,也拒绝喝民警端来的热水。民警通过调取其手机信息,联系到了她的家人。其家人赶到派出所后,民警才了解到该女子的情况。
据了解,女子姓张,谯城区古城镇人,今年32岁,因患脑部疾病,加上感情受挫,便有了轻生念头。民警及其家人对其进行了一番劝解,她的情绪才有所缓和。随后,该女子被家人接回家中。
(记者 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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