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职工可向企业 主张生活费吗?
市民吴女士是某企业的一名职工,一年前企业以效益不好为由让吴女士回家待岗,吴女士待岗至今企业既没有发生活费也没有给吴女士购买社保等费用,吴女士问,她是否可以向企业主张生活费和社保?
顾寒雪(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由于吴女士和企业之间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五十条的规定:企业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另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在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个人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剩余部分由单位承担。而待岗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依然是需要正常缴纳社保费用的。
综上所述,吴女士是可以向企业主张生活费和社保费用的。
记者 曾莹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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