绽放“检察蓝”共护“英烈红” 亳州持续四年推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

新安晚报 2022-03-28 08:59 大字

亳州,曹操故里,老庄梓里。这片高宅之地,位于豫皖两省交界,曾是豫皖苏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淮海战役的前沿战场和支前大后方,无数革命英烈长眠于斯。亳州市下辖蒙城、涡阳、利辛三县及谯城区,历来有着拥军尊烈的传统,纪念英烈的设施散布城乡。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针对一些英烈纪念设施管护缺位、散葬烈士墓维护不足、无名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积极能动履职,以“检察蓝”守护着“英烈红”。近4年来,亳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办案线索28件,立案22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督促整改20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

办理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

过家和,蒙城县楚村镇大过庄人,1927年经彭雪枫等人介绍入党后一直从事地下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在新四军六支队司令员彭雪枫处做革命工作,1945年9月在蒙城被特务杀害,1983年被追认为革命烈士。1985年,过家和烈士遗骨被重新安葬在烈士的家乡楚村镇大过庄东头,并兴建陵园,占地面积100平方米。

2018年5月,英雄烈士保护法刚刚施行,亳州市检察机关即着手对辖区内的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情况开展排查,发现过家和烈士墓园保护范围内堆积许多垃圾,种植的松柏多处折断,墓园围墙破败。由于垫路等原因,使得墓园地势低洼,雨下得稍大,墓园即被水淹。

针对过家和烈士墓年久失修、毁损严重等问题,同年5月7日,蒙城县检察院向县民政部门(原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过家和烈士墓及时修缮改造,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派员与检察官一道实地勘察,并与过家和烈士之子过传义取得联系,当面协商烈士墓搬迁事宜。征得烈士家属同意后,当年5月30日,过家和烈士墓顺利搬迁至蒙城县烈士陵园。

过家和烈士墓保护诉前程序案是英烈保护法施行后,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英烈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年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同样是在蒙城。该县小涧镇双锁山烈士陵园建于1983年,内有6座烈士墓和一座纪念碑。2019年4月,蒙城县检察院调查发现,双锁山烈士陵园内存在圈养家禽、杂物随意堆放阻塞通行、陈列室严重损坏等问题,不利于社会公众瞻仰、悼念。蒙城县检察院随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履行保护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亳州市暨蒙城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小涧镇政府多次召开圆桌会议,会商整改问题。

经过努力,小涧镇政府投入40余万元维修资金,整治陵园环境、建设烈士陈列馆、硬化道路,并将双锁山烈士陵园开辟为革命教育基地和党史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的修缮和维护工作做得很好,恢复了应有的庄严、肃穆氛围,这对革命英烈及其后代也是一种告慰。”2020年9月,当地人大代表来此视察后说。

统一开展专项检察监督

时序来到了2020年6月。

经过两年的探索和实践,亳州市检察机关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英烈纪念设施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综合两年来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亳州市检察院决定从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两级检察机关闻令而动,一个多月时间里共调查摸排和走访革命遗址、烈士墓群、纪念馆、陵园等100余处,系统掌握了当地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的现状。经综合梳理确认,除前述两处已经整改到位的纪念设施外,亳州全境尚有27处零散英烈纪念设施不同程度存在着杂草丛生、种植了农作物、无墓碑或破败等问题,有的墓园环境还受到污水侵蚀,有碍人民群众对烈士的瞻仰缅怀,不利于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需要综合治理,2020年7月31日,亳州市检察院正式向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一份总的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其强化对全市范围内英烈纪念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具体建议包括3条:深入摸底排查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修缮维护方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基层政府协作配合,积极修缮改造和管理维护;强化综合治理,统筹规划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推动建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准和进行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保护巡查,探索将有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打造成爱国主义或者红色教育基地,或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加大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及英烈事迹和精神的宣传力度,形成崇尚和学习英雄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

非常“贴心”的是,该建议还专门附上了部分零散英烈纪念设施“问题清单”,对全市27处零散英烈纪念设施的名称、所处位置及存在问题一一列明。

该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亳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充分肯定。时任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杜延安(现为亳州市委书记)在该检察建议书上作出批示,认为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非常具体,3条建议很有针对性,也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理应做的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分县区、分设施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收到检察建议后,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水平的工作举措,同时通过邀请检察机关等多部门参加圆桌会议、召开专家研讨会、现场督导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改。整改成效很快初步显现,比如“问题清单”中列举的谯城区、蒙城县境内散落于部分乡镇的烈士墓被迁入烈士陵园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涡阳县部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设置了围栏和保护标识,利辛县部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周围杂草得以清除、路面得以硬化,该县还推动苏湾烈士墓列入《安徽省首批革命文物名录》。

2020年9月29日,也即我国第七个烈士纪念日的前一天,亳州市检察院专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物专家、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所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看验收。经验收,27处纪念设施问题初步整改全部合格。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此还向市检察院报送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鉴于检察公益目的已基本实现,亳州市检察院据此作出终结审查决定,接下来需要做的是继续跟进监督,直至全部整改到位。结案后,该院还组织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就组织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强化组织协调等工作进行会商,建立起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的长效机制。此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让无名烈士“安家”烈士陵园

英雄无名,功绩长存。2021年10月29日上午10时,涡阳县烈士陵园,70名无名烈士遗骸被迁移至这里。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安徽省暨亳州市、涡阳县三级检察院的30多名干警共同参与和见证了这一集中安葬仪式,大家向无名烈士敬献花篮、追念怀思,同时也为一年多来的督促履职有了更大进展感到欣慰。

2020年6月,根据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涡阳县检察院在摸排中发现,该县马店集镇的大罗村、刘店村和青町镇的魏圩村散葬烈士墓存在无人管理、种植大量农作物及被生活污水污染等情形。经了解,作为淮海战役的支前大后方,当年战役期间,为方便救治伤员,涡阳县在马店集镇、青疃镇等地设有多处后方医院,3处安葬的正是在后方医院医治无效牺牲的烈士。亳州市检察院检察建议的“问题清单”中清晰地记载着这一线索。

同年7月,涡阳县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以上3处烈士墓群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不久,退役军人事务局函复称,青町镇魏圩村、马店集镇刘店村的两处烈士墓群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马店集镇大罗村烈士墓群问题正在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限。

2021年3月,涡阳县检察院在跟进监督中发现,马店集镇大罗村无名烈士墓群所在地由于已被作为耕地确权给村民等原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未能按其承诺的期限完成整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同年6月9日,涡阳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强调土地确权以及历史原因带来的困难不能成为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免责事由,故诉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履职。

7月27日,涡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亳州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全体人员旁听了庭审。庭审后,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工作推进专班,加快了工作进度,并委托专业机构勘探确定,大罗村烈士墓群的烈士遗骸大部分未被破坏,具有整体搬迁的现实条件。经多方努力和多轮磋商,将此处无名烈士墓搬迁至县烈士陵园的整改方案,取得主张就地保护的当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也得到了有关各方的认同。

基于无名烈士遗骸已集中迁移至县烈士陵园统一管护,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经省检察院批准,涡阳县检察院遂撤回了起诉。

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位于亳州市谯城区的皖北烈士陵园,是安徽省第五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亳州市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这里安葬着为祖国解放和建设而牺牲在这块热土上的1400多名烈士。2020年9月,陵园里的烈士名录中又新增了5位,他们或牺牲于抗日战争期间,或在解放战争中英勇献身。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亳州市检察院的“问题清单”中,含这5位烈士的“问题”墓地。在此之前,它们散布于谯城区的观堂镇、古城镇。由于缺乏日常管理,不少已遭到损坏。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谯城区检察院分别向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后经烈士家属同意,5位烈士顺利“安家”皖北烈士陵园。

与此同时,谯城区检察院还针对皖北烈士陵园部分无名烈士墓设施损坏的情况,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及时响应,对陵园内损坏的设施及时予以修缮。据谯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介绍,如今的皖北烈士陵园,烈士墓全部采用卧式黑色石碑,每个墓碑后面,都依偎着一棵郁郁葱葱的松柏,象征着烈士们的精神常青、永存人间。

在利辛县,检察院督促履行卢广伟烈士墓保护职责一案也很典型。卢广伟系辽宁凤城人,先后参加了津浦路战役、淞沪会战、武汉会战、南昌会战等,1944年在阜阳保卫战中英勇牺牲,时年41岁,葬于马店孜镇马店社区大马庄西侧。卢广伟烈士后入选民政部第一批公布的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还被授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

一次座谈会上,当地人大代表向检察机关反映,卢广伟烈士散葬墓保护不到位,县检察院立即行动,实地走访查看后,专门成立卢广伟烈士权益保护办案小组,并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此后,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马店孜镇政府,制定卢广伟烈士墓园原地修缮整改方案,落实修缮资金。目前,450平方米的墓前悼念广场建成后又进一步做了整修。

为防止整改情况反弹或实际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出现,2021年11月,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专门组织了一次“回头看”。回头看期间,蒙城县检察院注意到,该县许疃镇3处淮海战役中牺牲的烈士零散墓群,虽都已保护起来了,但因规模大,未完全做到集中管护。针对这一问题,县检察院积极协助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许疃镇政府,筹划扩大保护范围和层次,按照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标准打造“淮海战役大后方蒙城纪念馆”。今年3月,占地面积50余亩、预计投资约1000万元的淮海战役大后方蒙城纪念馆项目规划已经完成,正在争取有关方面的专项资金支持。

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红阳告诉记者,近4年来,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本着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相结合、坚持主动监督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坚持能动履职与诉源治理并行,与两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一起,不懈努力,有效推动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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