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开审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亳州晚报 2020-06-16 08:40 大字

本报讯对外高利放贷,暴力索取不法债务,在被害人家中喷字、绘制恐怖图案、逼迫被害人洗凉水澡、强迫被害人脱掉衣服在雪地打滚……6月9日,一起公诉机关指控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某、陈某斌等人共同出资公开对外放款,其中刘某负责资金的管理及使用,陈某斌负责对外放高利贷及对债务的讨要,放款利息为3分5厘以上,并按照借款人借款的数额收取5%的手续费,扣除第一月利息及手续费后由刘某将钱转至借款人指定账户中。

借款人后期因不能正常还款,陈某斌纠集被告人张某伟、杨某辉、张某、邓某丹、陈某文、罗某飞(另案处理)、郁某峰(另案处理)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对借款人、担保人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以陈某斌为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机关认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十起,非法拘禁犯罪六起,敲诈勒索犯罪二起。另集团外实施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犯罪一起。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

(唐峰李攀攀记者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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