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扶贫两手硬 “阻击”“攻坚”都要赢

亳州晚报 2020-03-12 10:09 大字

蒙城县许疃镇土桥村扶贫干部卢毅(右)到扶贫基地走访复工复产情况(资料图片)

日前,亳州市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通过强化分析研判、抓好产业扶贫等34条举措,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影响,全力实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双赢。

强化研判心中有数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强化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的分析研判,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关注贫困户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对生活有实际困难的进行临时救助,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不受影响,确保不因疫情而返贫。

另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分析研判,每月对脱贫攻坚存在问题、面临困难进行分析研判并拿出切实可行措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分析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做好“四带”腰包更鼓

让贫困户彻底摘掉穷帽子,就要确保贫困户的腰包鼓起来,在应对疫情的同时,突出抓好产业扶贫是最有力的保障举措。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做好“四带”主体帮扶指导。指导好强英鸭业、温氏畜牧等“四带”主体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复产复工。亳州市从市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100万元,重点对带贫成效较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遇到困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扶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流通、销售、用工等方面问题,提高“四带”主体带贫减贫能力。加大对贫困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力度,推进“一村一品”建设,逐步实现贫困村有主导产业、有主导产品,卖得出、有效益。

亳州市将支持鼓励贫困户自我发展特色种养业,帮助联系收购、组织销售、资金奖补,对因疫情影响受损的,落实好保险理赔、政府补偿等;坚持林业扶贫“户栽、户管、户有”和“栽植、管理、销售”统一的原则,开展核查,严格标准,精准发放补贴,城乡公共绿化要优先采购贫困户树苗。

亳州市将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谋划,围绕市场需求,谋划一批冷库冷藏、粮食仓储、物流运输、农产品交易市场等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继续抓好光伏扶贫,做好光伏发电情况分析,抓好运维管理。做好县村光伏收益分配方案、计划制定工作,测算收益分配,落实好“确保80%以上的收益用于公益岗位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要求。同时,各地还将持续抓好电商扶贫,全面摸清全市104个综合服务网点运营、销售情况和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指导帮助运营,帮助销售贫困村、贫困户的农产品。

就业金融双管齐下

疫情期间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也是亳州市关注的重点。《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掌握贫困人口外出就业情况,摸清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发展生产需求,建立工作台账。要认真组织,落实帮扶。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优先组织外出,并落实好帮助联系务工企业、提供免费包车服务、出具健康证明等各项帮扶。对暂无外出务工意愿的,积极引导就近务工,鼓励和支持“四带”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各地要开发公益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坚持以岗定人、人岗相适原则,进一步开发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宣传、消毒保洁、卡点检查、秸秆禁烧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安巡查、公共设施管理等公益岗位,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

另外,亳州市还将支持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全面摸排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生产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指导帮助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减免3个月租金。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针对农村小型公益事业、高标准农田、“一事一议”和以工代赈等项目,优先安排贫困群众务工。

无论是产业扶贫还是就业扶贫,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继续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于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的有效信贷需求,要及时对接、及时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名单内的重点企业,可通过金融机构申请专项再贷款给予优惠贷款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有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可通过法人金融机构申请再贷款给予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能力,深入开展“金融扶贫增信增收”产品创新活动,推动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支持乡村振兴转变。

扎实做好帮扶工作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最终还要落实在“帮”和“扶”上,为此,《通知》围绕“扎实做好帮扶工作”提出了具体举措。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驻村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除治疗、隔离、封闭、留观、病(事)假等特殊情况外,一律到岗履职,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脱贫攻坚工作。定点帮扶单位科学制定所帮扶村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筹措帮扶资金,精准安排帮扶项目。

要做好帮扶责任人充实调整工作。对2019年底未脱贫户,落实好“在原帮扶责任人不变的情况下,再新增1名科级以上干部参与帮扶(已由科级以上干部帮扶的,不再增加)”要求。对帮扶责任人因病、产假、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能胜任帮扶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对未脱贫户帮扶责任人为一线教师或一线医生的,征求本人意见,对因工作等原因无法正常开展帮扶的调整为科级以上干部帮扶。

转变帮扶方式。疫情防控期间,督促帮扶责任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加强与帮扶贫困户的联系沟通,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宣传,了解其家庭生产生活现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参与谋划帮扶措施,优化调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确保“两不愁三保障”

《通知》要求,要持续排查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确保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动态清零。疫情期间,实行门诊就医“长处方”,参保患者医保门诊慢性病一次处方量,可在遵循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3个月,将常见慢性病医药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每月300元调整为一次最高900元;实行门诊医保报销“两取消”,城乡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就诊,对于“感冒、发烧、咳嗽”等呼吸道疾病,取消原医保单次限额和年度封顶线,报销比例不变。

亳州市还要求各地要做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优化调整。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优化调整2020年贫困户“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精准帮扶计划,聚焦未脱贫户、七类特殊群体,突出个性化帮扶,科学制定帮扶举措,3月上旬完成帮扶计划优化调整工作。

在强力抓好防疫工作的同时,亳州市已加快资金安排,并及时分配下达市级财政扶贫资金5.64亿元,并要求各县(区)要将中央、省、市、县(区)安排的资金及时对接到项目,调整和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快扶贫项目招投标进度,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创造条件;对已完成招标的项目,在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实施。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有序推进其他重点工作,包括持续做好扶贫领域漏评、错退、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线索征集工作,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抓好干部培训和基层减负等内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责任不松。

(本报记者刘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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