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十万余 承包商玩“躲猫猫”
蒙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做出的工资认定李洪彬出具的付款承诺书
12月16日,蒙城县的农民工张洪青拨打本报热线电话5603456,反映他们二十多人在蒙城县新日电动车厂的钢结构项目工程干活,应得的10万多块钱工资没有支付。从2018年至今,他们奔波在蒙城县多个部门,一直没有得到结果。
承包商玩起“躲猫猫”
“我们20多人跑了快两年了,就是拿不到钱,咋办哪?”提起讨要工资的经历,张洪青一肚子苦水,2018年初,他们在蒙城县仁和路上的新日电动车厂干活,干完活要工资却被老板告知没钱。
据张洪青介绍,他们是2018年1月开始干的活,工作时间从一个月到两个月不等,新日电动车厂共拖欠他们工资10万块钱左右,其中张洪青的工资是5000多元。
为了拿回自己的工资,张洪青和工友们多次到新日电动车厂找承包商李洪彬,一直没有见到地。“刚开始还能电话联系到李洪彬,后来他经常换号,人就找不到了。”
承诺书像一张废纸
为了讨要工资,张洪青和工友们多次到蒙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并通过12345市长热线等途径寻求帮助。
张洪青向记者发来了蒙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在12345市长热线上的回复,“经查,李洪彬欠张洪青5400元,到期未能提供。劳动监察一中队于2018年9月25日接到工人投诉,9月28日立案调查。2018年10月12日,李洪彬承诺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
记者见到了李洪彬出具的承诺书,“本人承诺电动车厂共欠工人工资壹拾万零陆仟元(106000元),2018年10月30日前付五万元,余款11月30日之前付清。”落款人正是李洪彬。
然而,时至今日,李洪彬并未支付一分钱给张洪青等人。
工资何时才能拿到?
最让张洪青等人不能接受的是,李洪彬不仅不给钱,人也见不到。蒙城县劳动监察一中队于是将该案件移至蒙城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免费安排了代理律师。但是代理律师对记者说,李洪彬不出现,电话也联系不上,导致案件进展缓慢。
12月16日下午,记者拨打了蒙城县劳动监察一中队办公电话,负责人在电话中说:“我们现在也联系不上李洪彬。今天下午我们约谈了新日电动车厂老板,老板说他已经把钱给了李洪彬,但我们要求电动车厂老板提供相应依据。我们近期将加大力度办理此案。”
记者也尝试拨打了李洪彬的电话,同样是无人接听。
(记者李鹏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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