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行动惠民生
本报讯为减轻未达到城乡居民慢性病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蒙城县医保局实施“两病”用药专项保障工作。
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两病”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5%。“两病”统筹基金支付年度累计封顶线为每人260元(含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家庭成员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本县范围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用药实行即时结算。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信息中参保居民健康档案中有明确“两病”诊断信息及随访记录的,直接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两病”门诊人员建档,县医保局备案后即可享受待遇。在保障用药方面,最新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直接用于降血糖、降血压的治疗性门诊用药,全部纳入“两病”门诊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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