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回”碧水穿城过 留得清流绕亳州 □本报记者 汝平

亳州晚报 2019-07-08 08:30 大字

[摘要]□本报记者 汝平

市区南湖春景(资料图)张延林 摄

95分!近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通报2018年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函”。2018年亳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位居全省第一。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亳州市一系列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全面推行河长制、扩建污水处理厂、整治入河排污口、治理黑臭水体……近年来,亳州市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取多项措施“唤回”碧水,全市水环境逐渐活起来、净起来、美起来。

用制度守护“生命之源”

水,是生命之源,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治水”锁定为工作重点,发起了一轮又一轮“碧水保卫战”。

“治水”,亳州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建立健全了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10+1”工作组、市县乡村分级负责、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场检查组、非现场检查组、行政执法组、刑事执法组、执纪问责组、组织处理组、宣传组、河长制组、土壤防治组、机动车污染防治组等10个工作组,合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组织民主党派开展污染防治民主监督,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经常“找茬”,助力问题整改落实。

“治水”,亳州市坚持“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2018年底出台了《亳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市域内涡河、茨淮新河和西淝河等3条重要河流、11个断面建立了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目前,生态补偿机制已正式实施,4月份生态补偿考核结果已公布,共产生生态补偿金360万元。《办法》实施以来,各县区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积极性不断提高。

仲夏时节,每到傍晚,陵西湖便热闹起来。清澈的湖水中,50多个岛屿焕发着不同的神采,有野鸭在水里畅游,花花草草暗香袭人,长长的白色廊桥上,市民或散步或锻炼好不惬意……陵西湖,这个昔日因长年累月乱搭乱建、废污排放、围湖养殖而窒息的一片臭水沟,已经被一派现代江南风光所取代。

陵西湖是亳州市河长制工作成效的一个典范。

实施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河湖净起来、美起来。亳州市制定了《亳州市河长制工作方案》,涉及全市1179条河湖,市级设立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市共设立总河长146名,副总河长64名,分级分段河长2999名,湖长24名,初步建立了市、县、乡、村4级河长体系,做到一根指挥棒指挥河流管护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让众多河湖实现了华丽转身。

让生活污水“变身”碧波

哗哗哗……去年11月14日,随着污水的不断涌入,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如期通水试运行。加上此前已通水运行的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涡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亳州市日污水处理能力已完全可以满足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需求,这对涡河、宋汤河水系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扩建污水处理厂,让污水变成清水,是亳州市“唤回”碧水的有效举措之一。

目前,全市已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17座,实际处理能力为每天48.2万吨。已建成80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1万吨,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2019年亳州市进一步“升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支管网,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做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运维经费,建立健全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确定专业人员,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发挥实效。

日前,在亳州高新区亳城河东平交道口桥附近的入河排污口,涓涓清流奔腾入河,河水清可见底,许多小鱼在水中游来游去,呈现出“鱼翔浅底”喜人景象。

阻断污染源,水才能长清。这两年,亳州市加快推进市区17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建成投用市西关排涝泵站等一批大小泵站,强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通过截污纳管等措施让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避免直排入河。

截至3月份,全市经全面实地摸排和无人机航拍监测,共排查入河排污口363个,逐个建立了整改清单,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并建立了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开展排污口暗访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动态排查,发现一个整改一个。

养殖粪污也是河流的主要污染源,亳州市铁腕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目前,全市禁养区内308家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或搬迁,截至2019年4月,亳州市共有287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基本建成了治污设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为91%,处于全省前列。

让“龙须沟”蝶变景观河

“以前这个塘不能看、不能闻,里面泥糊子、碎石子、漂浮物多得很,夏天特别臭。现在水也清了,环境也好了,天热也没有难闻气味了。”说起家门口华佗塘的变化,蒙城县小涧镇小涧社区居民丁怀伟难掩心中喜悦。

黑臭水体严重影响群众生活,深受群众抱怨,亳州市大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2015年底以来,对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宋汤河、凤尾沟、龙凤新河等12处黑臭水体,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整治,截至目前10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并经省级核验达到初见成效。未完工的柴家沟、饮马坑2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处于扫尾阶段,预计2019年底完成整治。三县建成区24处黑臭水体已基本完成整治23处。

流水不腐,户枢不蟗。近年来,亳州市全力推进水系治理工程建设,市区铁道以西于2017年初实现“水活”目标,2018年底道东水系也初步实现了“水活”目标,目前市区主要水系全部被激活,有力地促进了水生态环境改善。

以联防联控实现双赢

市域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上游来的客水污染该怎么治?

为应对上游客水对亳州市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亳州市全面落实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与商丘、蚌埠、阜阳、永城、郸城、鹿邑等周边市(县)签署了联防联控协议,对涡河、茨淮新河、西淝河、小洪河、赵王河、包河、惠济河等重点河流进行全方位联防联控,建立了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学习交流、做好信息互通共享、进行联合检查监测等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底以来,包河、惠济河等上游来水水质较差,导致亳州市多条河流污染。

针对包河、惠济河上游来水水质较差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向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发函,要求对包河、惠济河污染问题进行排查处理,并于2019年4月份与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展开联合会商,要求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严防高浓度污水下泄。近期还将与淮南市对茨淮新河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签署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对水环境违法“零容忍”

法律“尚方宝剑”亮起来,生态环境才能美起来!

亳州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如亳城河沿岸、亳宋河上游和“五条河”沿岸污染源排查工作、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专项调研和宋汤河水污染问题执法检查工作,通报问题并限期整改125个。

对于环境违法问题,亳州市坚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顶格处理。1—6月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实施行政处罚82件,罚款403.562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0.6%和9%。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使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等行政强制措施查办案件50件,其中移送公安行政拘留6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移送1件,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达到整治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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