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贫困户,遗体献社会”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12-14 11:48 大字

■本报星级记者 胡明兵通讯员 朱强 李飞

“我是贫困户,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回报社会,死后就把遗体捐献给国家作研究,不占地,不污染。 ”12月11日,蒙城县篱笆镇刘庙村贫困户李淑兰这样告诉记者。

李淑兰说,她丈夫刘峰是一名有着27年党龄的老党员,今年51岁,2016年被诊断为吉兰巴雷综合征,“一开始就是手抖得厉害,全家都没有在意,因为刘峰的工作是开一种机械,需要长时间手握机械把手,家人以为是工作过度劳累造成的。 ”未曾想经过多方检查,最终被确诊为吉兰巴雷综合征。而李淑兰自己也在2012年做了宫颈癌手术,身体也不好。

为了治病,刘峰一家经济困难。刘庙村党支部书记李德刚告诉记者,“像李峰、李淑兰家这种情况,如果换作别人,早就向村里提这提那了,但这夫妻俩从来没向组织提任何要求。 ”他们不提,村两委更得关注老实人,篱笆镇刘庙村两委了解情况后,于2017年把他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党的扶贫政策及时为刘峰一家解决了燃眉之急,受到政府的关心与照顾,刘峰李淑兰夫妇心存感恩。

李淑兰告诉记者,“丈夫生前曾对她说,他是一名党员,为国家做不了大贡献就做小贡献,把遗体捐了,不用埋土里,这样犁田都不用拐弯了。 ”丈夫就和她商议捐献遗体,她很支持丈夫的想法,表示自己也捐献。

2018年7月3日上午,刘峰向蒙城县红十字会提交了申请。7月4日,在县城的一家医院,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专程为刘峰、李淑兰办理了遗体捐献相关手续。刘峰、李淑兰夫妻两人郑重地在遗体捐献自愿书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用行动诠释着人间的大爱。

9月11日,刘峰因病情恶化不幸去世,家人依照他生前的遗愿,将遗体捐献给了蒙城县红十字会。“党的扶贫政策这么好,给我解决了很多问题,我离开这世界时,也会和丈夫一样,把遗体捐了,就当为社会尽一份力量吧! ”李淑兰说。刘峰夫妻携手捐献遗体的事迹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被评为10月份“安徽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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