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子女住好房 父母住危房”说不

亳州新报 2018-08-07 09:58 大字

本报讯 让父母住脏乱差的老旧危房,而自己住宽敞舒适的安全房屋,这样的子女将受到惩处。近日,蒙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联合发布通告,要求赡养人须在今年7月31日前主动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对于未尽赡养义务,虐待、遗弃被赡养人的违法行为,公检法司四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

在扶贫攻坚工作中,蒙城县将传承孝善传统美德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倡导农村道德新风尚,较好地解决了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但仍存在为数不少的子女自己居住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父母长期居住在条件简陋、环境脏乱差的危旧房中的现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蒙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确保被赡养人老有所养。《通告》称,赡养人有安全住房,目前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房的,赡养人需在7月31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做到物质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心、医疗上保障。确因老人不愿搬离的,子女必须改善其原居住条件,保证居住安全,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将依法对赡养人进行处罚,责令其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老年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既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能纵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同时,蒙城县鼓励群众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举报不履行赡养义务及赡养人逼迫被赡养人违心表达不愿意搬离意愿的违法行为,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据了解,蒙城县还将为老年人提供司法援助和法律援助,支持被赡养人依法维权。因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对诉讼费减缓免,对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被赡养人可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中心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同时,蒙城县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套取扶贫资金行为。对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特别是批准新建房屋入住后不拆除老旧房,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为手段,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物资等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蒋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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