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45万后房屋被查封 买家遭遇“房跑跑” 部门提醒:二手房交易,市民务必选择资金托管和监管以确保资金安全

亳州晚报 2020-09-16 22:46 大字

[摘要]部门提醒:二手房交易,市民务必选择资金托管和监管以确保资金安全

都先生的转账记录

买房子是人生中的大事喜事,但对于利辛县的都先生来说,买房却成了非常糟心的事情,不仅房子过不了户,45万元的购房款也打了水漂。对此,相关部门提醒市民,买房时一定要确保资金安全,尤其是购买二手房时,务必选择资金监管。

交易中房屋被查封

“真没想到被骗,现在钱没有了,房子也拿不到。”近日,家在利辛县的都先生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我们家在农村,40多万元对我们来说是很大一笔钱,借了不少亲戚朋友才凑够的。因为这事,家属整天唉声叹气,难受得不行。”

都先生购买的是利辛县城龙都小区一套104平方米的二手房。都先生与卖家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房屋总款为59万元,分两次付清。3月29日,双方签订合同,都先生支付了45万元首付款,卖家向都先生出具了首付款收据,剩余14万元约定在过户前付清。

8月15日是双方约定的最后过户日期,卖家始终没有出现,电话也联系不上。都先生便委托房屋中介公司查询。原来,他所购的房屋在5月份已经被法院查封,卖家因为借别人的钱被起诉,债权人申请查封卖家的房屋。

都先生多次拨打卖家电话,均无人接听。日前,记者拨打卖家电话,提示已停机。

中介表示“自己无责”

都先生对记者说,他与卖家并不相识,为了买到“放心房”,他特意找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他购买的房子也是中介推荐的。

记者联系了该中介公司负责人李经理。李经理对记者说,购房合同是都先生与卖家自愿签订的,45万元的购房款也是都先生同意才打给卖家的。记者看到了都先生提供的银行流水,3月29日他向中介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转去了44万元,中介又转给的卖家。加上之前付给卖家的1万元定金,刚好45万元。

在都先生提供的材料中,记者还看到了一张收据,是中介公司于3月29日出具的一张5500元的佣金凭证。都先生说:“中介费是按购房款的1%收取的,中介公司优惠了400元,所以佣金是5500元。”

李经理说,作为中介,他们只能保证交易时房屋产权是可以交易的,至于交易过程中被查封了,责任不在中介,而且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是平等自愿的,出现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中介是没有责任的。但公司已经帮都先生请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的申请材料。

购房款应被“监管”

都先生应该怎么办呢?一位主要负责房屋交易纠纷案的律师对记者说,如果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已经被查封并且卖家知道这个情况,就是诈骗,买家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如果是交易过程中房屋被查封,买家应积极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说明情况。

该律师表示,买家基于信任找的房产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有义务保证购房款的资金安全,即使购房款转至卖家时经过了买家同意,中介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利辛县房地产监督管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针对二手房交易,政府原则上要求购房款进行托管,但由于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因此不少房屋交易没有进行资金托管。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建议市民务必选择资金托管和监管。(记者李鹏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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