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看守所里 参加“云庭审”
本报讯“核实被告人身份……”“我叫……”被告人的声音在法庭内响起,但在被告席上却没有被告人的身影,立着的一块电子显示屏显示着被告人的头像。这是3月27日发生在利辛法院第一审判法庭里的一幕。
此时正在审理的是一起非法经营罪刑事案件,被告人崔某清在看守所里通过远程视频参与这场刑事案件的庭审,而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在法庭内通过这块显示屏与被告人“隔空对话”。在多方共同配合下,本案顺利完成法定庭审程序,并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服判。
为保障被告人在羁押的刑事案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正常审理,利辛法院多方协调检察院、看守所以及辩护律师,商讨确定远程庭审的解决方案,最终完成了法庭庭审系统与看守所远程提审系统的网络联接和系统调试,成功实现对在押被告人的远程庭审。(葛亚伟记者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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